以生活为核心的非遗传承与创新演进模式的建构

人类文化或生活方式是行为的产物,且因“人”而延续下去,缺乏对“人”的关照,文化和生活就不存在意义。[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要以生活者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行为为中心,以经验的、主观的、存在意义的生活世界为前提,同时将生活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的背景与对象,使之回到生活之中,实现现代生活的再生活化。

从行为与认知角度看,以“连续性”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层结构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所以能被概念化范畴化的原型范畴,代表着人与他人、人与自然、过去与未来的基本文化结构,[2]提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以被认知、行为以及被传承的基础,其创新与演化的速率应该是缓慢的,且随着社会整体民族性的转变而转变。

以“本真性”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层的文化结构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型范畴的下义概念拓展则可以随着每个生活者对于现实生活整全的需求而从审美、实用、认知角度进行快速创新,作为生活目的的手段工具帮助生活者创造其心目中的理想生活。[3]这种文化再创造如果被社会文化所吸收则促进文化的创新性演进,反之被社会集体所扬弃同样也符合文化发展的规律。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在历史的流变中形成了稳固的文化深层结构,即处理人与他人、人与自然、过去与未来的文化内核,通过规范且不断重复的文化行为参与塑造了民族性与社会形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生活者的这种二元建构彰显的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的重要价值。其目的是不断发展的现实生活基础上建构的美好生活,表征是生活者作为人的日常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文化形式、行为(群体与个体)、生活(美好生活与现实生活)并非彼此独立的概念,彼此之间实际上具有密切联系,并互相促进,构成紧密的文化生态系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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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活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演进模型图示

在日常生活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生活者提供源源不断的理想化生活范式的可能,而个人的生活组织,一方面对照社会要求,另一方面根据每个人不同的生活现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限的调用与再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进则是生活者面对具体地生活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生活行为的创造性变异与社会群体对社会人理想化要求产生地群体行为稳定性趋同双重作用的结果。同时这个过程是循环结构,在不断重复—创新—调适(扬弃)—秩序的过程中不断演进。

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演进提供源源不断动力的是生活者对于美好生活追求时迸发出的无限创造力。创造是我们内心对于创意的追求,创造的驱动力,是人类独有的对于新颖事物的热爱。[5]人类乐于发现日常生活中新事物、新流程;乐于攻克日常生活中各种问题,接受全新挑战;乐于享受日常生活中始料未及的事实与理论带给我们的审美惊喜;乐于认识日常生活中新面孔,体验新环境。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对于现实生活整全的驱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因此,在以生活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演进模式的建构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的行为动机与目的是群体生活中对于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景;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的行为主体是社会中的每个生活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的行为动力产生于现实生活与美好生活的对比与差距当中,体现为生活中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的行为对象则是日常生活。(见图)

 

 

[1] 李亦園. 文化舆行为[M]. 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8.

[2] 汤一介.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M]. 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19.

[3] 潘鲁生. 传统文化资源的设计价值与转化路径[J].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 2014(01): 9-11.

[4] 吴南. 中国传统手工艺术活态传承机制研究[M]. 北京: 中国纺织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0.

[5] [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特伦斯·兰杰. 传统的发明[M]. 南京: 译林出版社,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