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学认为,行为由动机与目的支配,动机由需求确定,而需求则取决于现实各种因素及行为主体对于这些因素的认识与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过程涉及复杂的社会行为,包括影响日常生活的群体行为和个人行为,其社会行为和生活目的的实现都必须通过一种有效的行为方式。
徐艺乙先生曾写道“就大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其传承是在时间的过程中进行的,即以行为方式作为主要的传承途径,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之一。”[1] 传统文化传承的理想目的与现实传承行为实现的不匹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现代生活中的挑战。
通过对行为方式的革新,能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与日常生活实践和价值追求之间的关系,从而重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的和当代社会文明理念、方式和生活模式之间的关系。恢复日常生活方式和社会实践应用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生、能动的价值动力,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返回到其继承与发展者所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和空间中去。
行为设计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模式的比较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领域“资源保护—价值开发—生活功能”的研究脉络以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保护—开发—创新发展”的工作导向,将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发展分为资源导向型、价值导向型、生活导向型三种主要模式。(见表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特别是创新行为属于复杂的行为活动,建立行为设计学的研究视角,可以帮助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相关保护与传承行为进行科学分类,并且通过对于行为要素的实证研究寻找要素间相互关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行为干预、行为倡导、行为方式的建构提供依据。
[1] 徐艺乙. 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作用[J]. 贵州社会科学. 2012(12): 5-8.